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国税局多措并举,积极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015年上半年,为全区47565户增值税纳税人免征7575万元增值税,实现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100%覆盖。
为了确保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西藏自治区国税局在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强化优惠政策辅导,并简化减免税办税流程。根据对月销售额不足3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对西藏综合征管系统进行了维护,使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系统将进行判别,纳税人可自动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而不需另行申请减免税。这些举措,有效缩短了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的时间,使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注:本文转载自西藏税务局,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