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西藏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至6万元,城镇居民年度医疗费最高报销额度达到了14万元,达到西藏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9倍多。
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蔡宜田介绍,2009年以来,西藏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等多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待政策。从降低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增加门诊特殊病种、建立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方面,结合居民看病就医实际,稳步提高了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