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三农经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此后,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进入高速发展时期,西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较晚,2009年至2012年8月末,我区只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自治区政府放宽了准入条件,我区小额贷款公司进入高速发展时期。截至2013年6月末,全区共注册小额贷款公司8家,另有9家已通过自治区金融办前置审批,正在工商局注册中。
截至2013年6月末,我区开业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共四家,贷款余额共计1.78亿元,比年初增加1.13亿元,增长1.74倍,其中个人贷款余额0.7亿元,全部为新增贷款,单位普通贷款余额1.07亿元,比年初增加0.42亿元,增长65.23%。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发展有效弥补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愿涉及的市场空白,拓宽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渠道,为我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