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拉萨市国家税务局了解到,去年,拉萨市车购税分局认真落实农牧民用于生产经营的车船免征车船税的政策,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理念,简化业务流程,全年共减免车船税81万余元。

  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农牧民用于生产经营的车船免征车船税,针对这一优惠政策,拉萨车购税征收分局在认真执行政策的同时,本着向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理念,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由于车船税是一年一审,加上农牧免税审批所需材料较多,为方便农牧民,该局通过建立车船税减免电子台账,次年农牧民再来办理车船税免税审批时,只要能在电子台账上查询出上年已经审批,凭该纳税人所在乡政府出具的确认该车车主属该乡农牧民的证明,直接办理次年的免税审批。

  从去年9月份起,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区将农牧民从事营运车辆的车船税减免审批权限下放到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审批程序更为简化,大大地方便了农牧民,办税效率得到了提高。统计数字显示,拉萨车购税征收分局去年共为1550辆农牧民营运车辆办理了免税业务,共减免税款81.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