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0号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特此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2020年4月14日 注:本文转载自国家税务局,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