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拉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推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了丰硕成果。近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拉萨市以全国第七的排名荣膺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榜单。与此同时,拉萨市堆龙德庆县乃琼镇和城关区纳金乡塔玛村成功创建为第三批全国文明村镇,拉萨市城关区扎细社区、俄杰塘社区、绕赛社区以及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城关区第二小学、青藏铁路公司拉萨火车站等7家单位成功创建为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这些国家级精神文明示范点的创建,进一步巩固了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有效地推动了全市精神文明示范点自身建设,将在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发挥更好的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