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限期履行 法定义务的公告
经查,本公告所列企业(详见附件)2022-2023连续两年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列入异常名录。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上述企业及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并申请信用修复,如确实不开展经营活动,请于公告期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公告期满后,如企业仍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或未办理注销登记,我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